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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砚山县全面压实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责任

    信息发布者:ynwsyspl_dke1yks6mr0
    2020-03-25 15:33:43    来源:砚山融媒   转载


    3月20日,砚山县召开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扩大)会议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和再次赴云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入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推进全县“百日总攻行动”和“年度决战决胜行动”的实施,近日,砚山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责任的通知》,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持续压实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责任,坚决夺取打赢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

    通知》强调,县委、县政府和县级各部门承担全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的主体责任,乡镇承担本乡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的主要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半年全面完成各项问题整改清零、下半年全面迎接脱贫攻坚普查和年度成效考核”的总体责任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抓实问题排查整改、坚持精准发力攻坚、严厉督查追责问责、讲好“砚山经验”“砚山故事”。

    《通知》明确,县委、县政府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每月至少1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每半年向上一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县政府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脱贫攻坚工作;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每月组织明察暗访并研究脱贫攻坚工作至少1次,同时统筹协调好年内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任务。

    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县委书记、县长每年走访贫困村至少1/2(深度贫困村必访),每个贫困村走访贫困户至少5户,重点走访边缘户、监测户,每月至少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工作。同时,充分树立“干在一线”的鲜明导向,对县级选派任乡镇第一书记、包村的处级领导以及待业扶贫部门、挂包帮扶单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以及挂包和帮扶干部提出了相应量化工作要求。
    砚山县形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质量成色的总攻态势,进一步形成“县乡村一体”的责任体系。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11名乡(镇)第一书记靠前指挥,一线督“战”,累计到乡镇、村组一线督战35次,切实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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